2014年11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在苏州组织召开了《苏州市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住建部城建司张悦司长、省住建厅宋如亚副厅长、苏州市陆留生副市长以及苏州市各个部门的领导和代表,会议特邀了北京、上海、深圳、镇江等地的6位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作为江苏省内首个评审的排水防涝综合规划,与会专家及领导一致认为,《规划》成果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性,《规划》获得顺利通过。 近年来,包括苏州在内的全国很多城市,内涝灾害已成为影响城市安全和有序运行的显性命题,内涝灾害应对与设施建设亟待加强。2013年,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3〕168号)等重要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工作。 在此背景下,2013年8月苏州市水务局委托我院牵头,会同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担《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在梳理大量基础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排水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明确了规划目标和标准,提出了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及保障措施,内容全面,技术路线正确,符合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 与会专家及领导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正确、基础调查扎实、规划方法先进、成果合理可信、相关建议可行。《规划》提出的源头控制、管渠排水、内涝防治、关联保障四位一体的规划思路涵盖了城市排水防涝各个环节,为构建苏州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撑。 |